有关学院和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
科研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学校创新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学校平台建设发展,规范平台运行管理,提升平台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北京建筑大学科研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北建大校发〔2019〕13号)要求,现组织对学校牵头建设运行的省部级平台进行年度考核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牵头建设运行的22个省部级平台原则上应参加年度考核评估,具体名单和初步分类情况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一)提交考核材料
请参加年度考核评估的平台填写考核评估简表(附件2)。如平台当年已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可视为校内考核评估简表,无需重复填报。
本次年度考核评估的各项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考核评估简表中所列举的论文、专著、数据库、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必须是在本次年度考核评估数据采集时间内由平台固定成员取得;列举的论文、专著和数据库等成果均应标注平台名称。
(二)学院内部公示
考核评估简表需在依托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依托学院对平台考核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学校组织答辩
科发院拟于2022年6月中下旬组织会评,由平台负责人做工作总结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请平台结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做好5~7分钟的ppt汇报准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汇报顺序另行通知。
对参评或分类方案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科发院沟通,并以书面形式于6月6日前向科发院提出调整申请。
(四)考核结果通报
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3类,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5%,评估结果为较差的比例不低于10%,其余为良好。考核评估结果将应用到岗位工作量考核,同时作为对平台提供发展支持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或中途退出考核评估的平台,学校将予以通报,整合重组,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不再列入建设序列。
三、时间节点
请有关学院和平台将考核评估简表电子版(word版和签名盖章pdf扫描版)于6月10日(星期一)17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需签名盖章)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梦
邮箱:wangmeng@bucea.edu.cn
附件:1. 参加2021年度考核评估平台名单
2. 北京建筑大学科研创新平台考核评估简表
3. 平台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