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科技奖励分类分渠道提名推荐和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科技奖成果推荐质量,做好统筹规划工作,提前对各单位申报情况摸底调查,现组织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等科技奖励的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根据以往推测)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学奖等四类。
自然科学奖要求5篇代表性论文或专著(2020年12月31日前发表或出版);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要求整体技术应用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青年科学奖候选人要求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三类项目奖和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等三类人物奖。
三类项目奖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公开发表(出版)1年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22年2月28日。杰出青年中关村奖要求被提名人截至提名当年度1月1日不超过40周岁。被提名项目近三年经济效益的年份为2020年至2022年。
(四)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要求项目通过验收(评估)一年以上(软件类六个月以上),标准规范颁布实施六个月以上。有工程依托的项目须提供工程验收报告;项目整体技术应用要求一年以上,多项成果打包为一体的项目要求整体技术鉴定(评估)。
(五)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奖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六)社会力量科技奖励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名录详见附件1。
以上奖励条件均参考往年相关奖励通知材料(附件2)推测,2023年科技奖励的奖种设置、成果应用时间要求等可能有新变化,以当时具体通知为准,预计今年上半年将陆续发布正式通知。
二、工作流程
(一)预申报与学院推荐。请各学院精心组织、重点动员,请有意向申报老师填写《2023年度科技奖励预申报信息简表》(附件3),经学院遴选汇总后,于3月7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统一报送科发院。
(二)学校遴选。科发院汇总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奖励的申报培训,初步确定各渠道提名/推荐项目。
(三)提名推荐书撰写。拟被提名/推荐的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奖励申报书,并请同行专家协助修改、完善。
(四)正式申报。2023年度具体申报要求和正式提名/推荐书格式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相关说明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不能同时申报。学校将在汇总相关信息后,综合考虑,择优分渠道推荐。
(二)结合近几年各类科科技奖励申报的实际情况,建议有意申报2023年度省部级政府奖和社会力量奖等科技奖励的成果,提前收集资料、做好准备,并积极联系第三方机构组织成果鉴定评价会,多方聚力提升成果质量。
四、科发院尊龙凯时最新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美,周理安
电话:68322237
邮箱:wangmei@bucea.edu.cn
附件:
1.社会科技奖励名录
2.科技奖励相关通知材料(往年)
3.2023年度科技奖励预申报信息简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