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相关教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委发布《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成果报告提交
(一)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附件1)、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4版)(附件2)、如何填报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使用手册)(附件3),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涉及敏感科技信息。
(二)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三)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四)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项目经费决算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4)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特别提醒:
1.决算表中支出数据必须为2024年12月31日之前财务报销完成的数据,之后发生的经费支出不应列在其中,未冲销的暂付款视为经费结余不列入支出。
2.决算表所有科目不能超预算支出。除设备费外的其余科目如有超支的,需要进行预算调整,预算调整后,将调整额度填入决算表中“调整数”一栏,按调整后预算编制决算表,结余数不得为负。
三、提交及审核流程
(一)电子版提交:项目负责人通过科学基金信息系统系统,按基金委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决算表需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请项目负责人于2月20日到大兴校区综合楼219办公室(财务处项目科)审核纸质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全校将于2月22日统一在线提交。
(二)纸质版提交: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签字后将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给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齐后,于2025年3月4日上午11:00前提交至科发院(西城校区科研楼413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办理盖章事宜。
四、尊龙凯时最新的联系方式
科发院
联系人:侯兴旺
联系电话:68322091
邮箱:
财务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1209196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
2.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4版)
3.如何填报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使用手册)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预算制/包干制)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