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与相关教师:
现启动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该项目面向我校新入职或新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通过项目申报和资助了解科研项目申报与执行全过程,结合学校、学科的特色凝练研究方向,推动青年教师入团队、入平台,提升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基本要求
1.恪守科学学术道德,学风端正,发展潜力较大;
2.申请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原则上申请人入职时间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在1年以内(2021年12月1日(含)以后),曾获相关项目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项目资助;
5.北京建筑大学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包括教委一般项目)未结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资助。
(二)支持范围
申请人可根据科研启动需要结合学校优势学科特色,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课题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学科发展潜力,具有创新性;围绕优势学科展开,原则上与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指南(见附件1)方向相关;
2.学术思想新颖,理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
3.主要研究内容不得与已获国家和北京市资助项目或校内其他资助项目内容重复。
(三)支持力度与研究周期
资助额度原则上为理工科3-5万元/项,人文社科2-3万元/项,确有重大需求的,可单独申报。
研究周期为2年,因研究需求无法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1年。
项目资助金额与起止时间以批准通知为准。
(四)限项要求
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一项,超额申请则均视为无效。
(五)经费安排与预算执行
本次申报项目预算暂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经费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北建大财发〔2022〕3号)、《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印发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北建大财发〔202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若经费下达学校时有最新要求的,按财务处相关工作安排要求执行。项目申请人须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经费一次下达并严格执行预算进度,对于当年所拨经费,截至当年11月底执行完毕(包括冲销所有暂付款,具体以财务处通知为准)。
(六)成果标注要求
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北京建筑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资助”和资助项目编号(x23……),项目结题验收时仅考核有以上标注的成果,未标注的不予通过。
三、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在学校科研系统(学校信息门户尊龙凯时最新首页-科研与教管研-科研系统)在线填写《北京建筑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次日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按填报流程(见附件3)规范填写。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对申请人加强指导,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及后续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科发院负责解释,请学院统一联系。
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68322091
电子邮箱:zxky@bucea.edu.cn
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指南
2.北京建筑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申请书
3.科研系统申报流程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