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根据“指南”中各学部所列的主要资助方向自行选题。
撰写申请书前,请特别关注“申请条件与材料”、“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要求”、“科研诚信要求”等相关政策,同时,认真阅读撰写说明,避免无效申请。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三)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尊龙凯时最新的版权页等pdf扫描件;参与人个人简历请使用2023年新版本。
(四)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五)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七)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八)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请还未开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于1月1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开通账号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有变动人员,新单位无需添加账号!只需本人登陆系统在“个人信息维护”将所在单位更新即可。
2.获批人员有“项目负责人”角色无需再增加角色,项目负责人角色已包含“在线申请”权限。
3.系统里从未有帐号,由科发院添加新账号。
4.网络邮箱不建议使用(如:sina、yahoo、hotmail、outlook)。
二、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一)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人在确定项目组成员时,请申请人务必征求参加人本人的意见,确认该参加人在本次申请时不违反限项规定。
(三)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不含港澳地区依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四)上两年(本次指2021年和2022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三、时间安排
2023年3月9日(星期四)8:00前,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提交前,项目申请人务必做好形式审核自查工作。
3月9日(星期四),科发院将 “申报清单”返回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依据该清单收齐本单位申请书。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在按时提交申请书(纸质版),避免错过校院两级形式审查。
3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本人将本学院的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会场”(具体会议地点另行通知),并参加全校申请书的集中形式审核。
材料要求:申请书(线上线下一致)(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1份,项目申请人签字即可,无需盖章)。
3月19日(星期日)11:00,学校统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注意:
请各相关二级单位做好本单位申请书的自评审工作,以提高申请书质量。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应学科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联系人:侯兴旺,霍丽霞
联系电话:68322091,68322421
邮箱:
附件:
1.2023年度国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开通isis系统账号申请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3.专家推荐信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