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和校设科研创新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设科研创新平台(以下简称校设平台,包括校设校管平台、校设院管平台)的管理,推进校内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北京建筑大学科研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北建大校发〔2019〕13号)要求,现组织对校设平台开展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正在运行的16个校设平台原则上应参加年度报告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
2. 请各校设平台在自查梳理基础上,据实填写年度报告(附件2)。年度报告材料要求如下:
(1)本次年度报告的各项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年度报告中所列举的项目、经费、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必须是本次年度报告数据采集时间内取得,相关成果原则上应标注校设平台名称。
(3)年度报告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3. 年度报告内容需在依托(管理)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依托(管理)单位对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
4. 校设平台年度报告将作为平台考核评估、存续撤并和为对平台提供发展支持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年度报告的校设平台,学校将予以通报、整合重组或不再列入建设序列。
5. 请有关学院和校设平台将年度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签名盖章pdf扫描版)于6月10日(星期五)17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需签名盖章)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越
电话:68322519
邮箱:chenyue@bucea.edu.cn
附件:1. 需报送年度报告的校设平台名单
2. 北京建筑大学校设科研创新平台年度报告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5月23日